涉姦已婚女友再毀手機 男子還柙下月訊

2018-02-07 13:00

37歲男子涉嫌於上周日下午至翌日凌晨時段,在其住所即旺角通菜街某單位內非法囚禁、強姦及襲擊一女子,並損壞其手提電話。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需答辯,暫委裁判官余俊翔因案情拒絕辯方的擔保申請,將案押後至3月1日,以待索取DNA報告及法律意見,被告期間需還押監房候訊。
辯方律師指被告與受害人為情侶關係,二人於未婚狀態下育有一名3歲女兒。但受害人與另一男子已婚,辯方懷疑事主因最近與被告關係變差,事主又不讓被告接觸女兒而誇大事實。
被告陳國禎被控於2018年2月4日下午至翌日凌晨,在香港九龍旺角通菜街107號6樓某室非法囚禁X,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她禁錮。另外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內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X的電話、強姦X及襲擊X,因而對該X造成身體傷害。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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