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偽鈔案】辯方冀官考慮道具鈔無防偽特徵
2018-02-02 16:15
葉及顧的辯護方向,傾向要求法庭裁定(一)兩被告人是否主觀地知道或相信涉案道具鈔符合法例上對流通貨幣的偽製品的定義,(二)涉案道具鈔與流通貨幣的相似程度,是否在合理程度上可冒充流通紙幣,(三)兩被告人是否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將它們行使或交付他人、保管或控制該物品。
主控官葉大狀指出,任何人如在將偽鈔運送到警署期間管有偽鈔,是法律上對於控罪的唯一合理辯解;顧大狀不認同此說法,並上呈案例以支持其辯解,她遂強調,張不在犯罪現場,而負責運送道具鈔的人是他的下屬,且他知道道具鈔的存在並不代表他看過每一張道具鈔,那他更不能相信自己保管或控制了所謂偽鈔。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556
更新時間: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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