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煉油廠工檢未合格仍開爐 職安署重罰8萬

2018-01-29 20:40

中油桃園煉油廠今日 (29日) 清晨發生大火,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表示,該廠發生事故的加熱爐定檢有效期限分別是到19日、21日,都已過期,目前無法判斷事故是否跟逾期有關,但中油未經檢查合格就使用加熱爐,屬於重大事件,不但要求停工,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30萬元新台幣 (約8萬港元)。
鄒子廉指出,加熱爐屬於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是法令列管的危險性機械及設備,設備在進行定期的歲修後,依規定要申請定檢,但中油在12月由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後,發現安全閥等管線未合格,應該要合格才能開爐、開車。
鄒子廉強調,很多石化廠、大型工廠會利用農曆春節前後進行鍋爐等歲修,勞動部預備啟動的春安檢查,也會將這類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是否完成定檢列為今年的重要檢查項目。
昨日前往現場的北區職安中心主任游逸駿指,為了防止災害持續擴大,現場已經要求中油立即停工30天,是屬於預防性停工,待提出復工改善計畫、經檢查認可後,才能再復工。游逸駿強調,現場還在進行殘火處理,還需要點時間判斷失火與加熱爐的使用期限逾期有無關係。
游逸駿解釋,加熱爐的期限,就像汽車的定檢一樣,到期時須由委任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後才能開車,現在這加熱爐目前屬於「申請」檢查階段,未獲檢查和車、期限逾期應依照規定不得擅自開爐,因此中油桃煉廠違反《職安法》第16條、並依第43條罰款。
此外,由於煉油廠接近民居,附近居民今晨被巨響震醒及嚇倒,不少人抱怨煉油廠對居民而言是不定時的隱憂,每次傳出煉油廠氣爆,都令人膽戰心驚。
長期關注龜山地區公共安全的環保人士牛煦庭則表示,桃園煉油廠已不是第一次出意外。規模龐大的煉油廠緊鄰市區,哪怕是小狀況,市民都心驚膽跳,即使管控再嚴謹,也不可能完全杜絕意外,呼籲政府應拿出魄力,執行拖延已久的煉油廠遷廠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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