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傷缺席保釋金被充公 女被告司覆核獲高院頒令歸還 2018-01-29 17:42 Previous Next 2015年於北角酒店房間爆竊的女被告陳婉兒,在同年5月13日,因在家中被跌下來的櫃擊傷頭部送院治理,缺席區院的開審日,翌日到法庭自首時又未能出示醫生紙,故被主審法官李國威充公4萬元保釋金。陳透過司法覆核追討,高院今下令政府撤銷沒收令及將4萬元歸還被告。 陳承認爆竊罪後被判囚22個月,她就刑期向上訊庭提出上訊,上訊庭雖確認陳缺席聆訊當日住院,惟無權撤銷沒收令,於是建議陳通過司法覆核追討。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休班警妻藏30.8萬支私煙 判囚1年 下一篇 【立會補選】有份參與DQ? 鄭若驊認曾給予法律意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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