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 周庭遭DQ 政府指「民主自決」牴觸基本法

2018-01-27 12:35

立法會補選將於3月11日舉行,提名期下周一(29日)結束。政府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香港眾志其後發表聲明,證實參選港島區的周庭接獲選舉主任通知,其選舉提名無效。

政府指出,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内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政府表示,「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何種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當局強調,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立法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之前有消息指,參選港島區補選的周庭,和九龍西的姚松炎,或會被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

截至昨日,港島區補選共有3人報名,包括陳家珮、周庭、及任亮憲;九龍西補選也共有3人報名,包括鄭泳舜、姚松炎、及蔡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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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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