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泰鋒涉舞弊無錢請律師 保釋後曾失蹤官斥再犯「即刻鎖起你」 2018-01-23 10:33 沈泰鋒。郭止晅攝 Previous Next 25歲本土派成員沈泰鋒,2015年在土瓜灣區議會選舉中落敗,惟他事後涉嫌未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遭廉署起訴。案件今於沙田法院再訊,惟沈再次申請押後答辯,指未有足夠金錢聘請私人律師,法援亦不提供服務,蘇文隆署任主任裁判官稱「下次再無律師,又無好解釋,鎖起你好無?」沈回應可以。案件押後至3月8日進行審前覆核。 沈泰鋒表示,律師費用約3至5萬元,但他去年12月失業,沒有收入,至最近才覓得散工,2月尾方可獲發薪水,又指已向律師樓遞交基本文件,並申請更改其中一項保釋條件,希望更改報到的警署。控方不反對押後,但指出沈到警署報到時經常遲到,甚至有一天不見蹤影。蘇官批准押後及保釋條件更改,稱「唔好比我知你遲到、無到,到時即刻鎖起你。」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陳茂波歡迎IMF正面評價 香港有能力應對未來挑戰 下一篇 25歲父疑難忍女嬰哭聲搖至腦缺氧 控罪嚴重官批轉介至高院審理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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