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博士圖書館偷學生電腦 判3個月醫院令 2018-01-19 11:09 被告49歲王金保博士。網圖 Previous Next 確診患有精神病的49歲王金保博士,任職理大轄下香港專上學院講師,於去年7月至10月期間,多番在圖書館趁學生離開座位時,把他們放在桌上的財物,包括電腦、手機、USB記憶體等盜去,企圖藉偷竊取得快感。被告早前承認六項盜竊罪,今在九龍城法院被判3個月醫院令。 香淑嫻裁判官判刑時稱,精神科報告反映事源於被告的病,而他接受治癒後的重犯機會不高,故判處相關刑罰,亦命被告將來考慮繼續尋求醫療協助,指那有助他自己、家庭和事業。 辦方進一步求情時呈遞被告家人、太太及學弟的求情信,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探索交流 劉江華下周率文化界代表訪上海 下一篇 天星小輪新專營權料4月緊接生效 碼頭將有免費Wi-Fi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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