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財政部發文禁保險機構違法向地方融資
2018-01-18 10:23
中保監和財政部聯合發表,《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表示積極支持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投資,鼓勵保險機構購買地方政府債券,但嚴禁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文件會議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向保險機構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轉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對保險機構投資業務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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