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批政府監管慈善機構不力
2018-01-17 19:50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書,分析14幅免地價或按優惠地價批予非政府機構並被指營運酒店的用地中,只有8項列明作宿舍或機構宿舍用途,但沒有規管客源、服務標準、收費等,導致地政總署無法對其機構施行有效管制,認為有關行為不可接受。
對於華人廟宇委員會規管,報告書指,有機構2007年在廟宇搭建非法建築,但問題拖拉逾10年仍未解決;另有兩間機構分別於2006及2007年起,在沒有委託協議下管理兩間廟宇,並保留及使用所得捐款及其他收入,帳委會認為不可接受。
帳委會亦批評,區議會在處理社區參與計畫是做法不一致,其中有區議會在6年期間停止採用任何評估制度監察計畫成效,另有3個區議會沒有將職能轉授委員會,擅自通過3筆社區參與計畫的撥款申請,違反《區議會條例》的規定。區議員申報制度亦被指有不當情況及不足之處,審計署發現,共129項區議員及委員會成員舉行的會議上第二層申報中,共122項應登記的利益沒有於第一層申報中披露,佔約九成五。
帳委會成員林卓廷表示,區議員處理撥款不能因為與團體友好,便輕易批出公帑,有機會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另一成員陳淑莊批評,民政事務局只召開三次跨部門會議檢討法改會建議,至今仍在收集部門意見及未能得出結論,形容是匪夷所思及不可接受;成員邵家輝則建議,當局應就區議會工作訂出統一的標準,以免因規矩不清楚而衍生各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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