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修改會議程序 質疑無刊憲泛民集體離場

2018-01-13 11:08

立法會財委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修改財委會議事程序機制。在泛民議員集體離場抗議下,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提出的「12+5」新會議程序在建制派議員的同意下獲通過,而香港本土議員毛孟靜提出的修正案則被否決。

會議於早上9時開始,泛民議員先就議事程序是否需要刊憲的問題表達關注。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強調,今次的會議程序有法律效力,質疑為何不用刊憲的形式公布。民建聯議員蔣麗芸亦希望法律顧問解釋,財委會以往不刊憲的原因何在。

立法會法律顧問則指出,今次的會議程序並非法例,所以毋須以憲報的形式公布。她續指,有法律效力並不一定要刊憲,並舉出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發傳票傳召證人的例子,指出傳票毋須刊憲亦有法律效力。

泛民議員則繼續爭取就會議程序刊憲。郭榮鏗指出,法律雖然沒有規定要就會議程序刊憲,但認為若把程序刊憲,可以明確其法律效力及讓市民得悉。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則質疑,如果程序不用刊憲的形式提出,如何令市民得知程序何時生效。街工議員梁耀忠亦反問「既然刊憲冇負面影響,點解唔刊憲?」

法律顧問再次作出解釋,説法律沒有要求財委會就議案刊憲,但沒有排除財委會可就議程刊憲。至於使用刊憲或議案的形式刊憲,是委員會的決定。她又指出,2007年改動財委會會議程序時,亦只是以討論文件的形式決定,並無刊憲。

商界議員廖長江發言表示,今次的會議程序是配合條例運作,而非根據條例制定。自決派朱凱廸強調,雖然刊憲並非先例,但大家應從「應唔應該」一點思考是否去做。他指出,今次的修改會議程序只是建制派的「頭盤」,真正的「大餐」是廖長江議員的修訂,民主派會繼續抗爭,捍衛財委會尊嚴。

泛民議員在朱凱廸發言後集體離場抗議,表示不滿。而會議則即時進入表決田北辰提出的「12+5」會議程序方案,方案在建制派的贊成下獲得通過。而毛孟靜的修訂案則被否決。至於她和陳志全提出的另外3項修訂,則因他們離席而不獲處理。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重申,今次修訂是「有規有矩」,亦按照法律進行。他又指,無論回歸前後,財委會的會議程序均未曾使用刊憲的形式公布。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