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畢業生認酒後打女友扯頭髮 官斥:格衰讀咁多書都係廢
2018-01-12 18:32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潘焯麟是受酒精影響下犯案,現已感到後悔。被告與女事主拍拖半年,雙方家長互相認識,到現在亦愛事主,當時並沒有意圖傷害事主。他續指被告原想投身於法律界,但已因本案會留有案底而難以實行。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被告「唔好以為可以借酒行凶或者發酒癲」又指「醉酒有三分醒」,不會接受被告說因酒精影響而不記得發生過的事。 裁判官續斥:「讀咁多書都係廢嘅,人品同教育唔成正比!格衰!」她更苦口婆心地說:「呀仔,唔好同我錯兩次」。
案情指,被告與姓鄺女事主於去年11月5日晚出席朋友生日派對後,二人乘的士到九龍城文福道送事主回家,鄺叫的士司機送潘到其荃灣住所,潘卻跟鄺下車並開始發生爭執,鄺在爭執下提出分手,潘就推鄺的肩膀令其倒地,鄺因害怕而拿出手機欲報警時,潘搶掉其手機及砸在地上,令其手機屏幕碎裂。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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