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包容」同事體臭 美國法院女職員要求裝清新機被炒

2018-01-04 20:00

美國法院一名女職員,因為難以「包容」同事長期散發體臭,於是向上司反映在辦公室加裝空氣清新機。結果當事人頓感憤慨,向人事部門投訴,最後女職員被「營造不友善的工作環境」解僱,加入失業大軍。

遭解僱的布里奇(Amber Bridges)任職於印第安納州馬里昂郡(Marion County)南區地方法院長達7年,但有一名同事經常傳出體臭。布里奇與同事2016年11月一起向上司投訴,要求在辦公室加裝空氣清新機,「提升辦公室整體的空氣品質」。

不過後來該名有體味的事主覺得被歧視,於是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結果投訴人布里奇斯被上司批判並被開除。

覺得難以置信的布里奇決定控告地方法院無理解僱,強調要求加裝空氣清新機,根據《美國身心障礙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認為體臭是殘疾的一種,實際是為了「包容」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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