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婦養大2兒成牙醫簽欠單分6成收入 子敗訴需賠近600萬
2018-01-04 22:00
41歲次子認為協議書違反社會道德觀念,拒絕攤還。羅婦控訴次子至最高法院,最終法院判次子需向母親攤還2233萬元新台幣 (約587萬港元)。羅婦表示,擔心自己年老後,兒子不願撫養,因而在1997年與2名兒子簽下協議書,約定兒子取得牙醫資格後,共給她5012萬元新台幣 (約1316萬港元)。
次子辯稱,簽約時他只有20歲,母親要他攤還已支付的撫養費用是違背社會道德觀念,因此應判協議書無效。而羅婦就認為,次子已畢業20多年,現為專科植牙醫師,根據每月收入及依照協議書規定,次子應一次過向她攤還2500萬元台幣 (約657萬港元)。
高院一審認為兒子簽約時已年滿20歲,就讀大學,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判奉養協議書有效。據悉,次子於2003年成為牙醫至今,收入純利6成已達2713萬元台幣 (約713萬港元)。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次子需向母親攤還2233萬元台幣 (約587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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