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允許「一地兩檢」沒擁護基本法 郭卓堅覆核林鄭特首資格

2018-01-02 12:26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三落實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港府亦重申,雙方在商討方案時一直同意安排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和不違反《基本法》。「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於上年10月就西九高鐵站內及沿線地方的行政管理權入稟興訟,當時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答辯人。而他今到高院提交補充文件,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就決定的解說為「不知所謂」,並表示林鄭容許內地人員在港執法,屬違反就職宣誓承諾所指須擁護《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林鄭任香港特首的資格。
郭今於庭外表示,根據《基本法》第2條,港府享有行政管轄權及司法獨立權,而「一地兩檢」方案容許內地人員在港執法,即放棄香港的行政管理權和獨立司法權,故林鄭的行為屬違反《基本法》第104條,未有依據就職宣誓,真誠擁護及嚴格遵守《基本法》。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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