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健身前教練涉欺詐女會員 判囚2月
2018-01-02 11:11
辯方求情指,潘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對其評價正面,潘亦對所犯錯誤有悔意,又指潘因2015年工傷之故,不適宜接受社會服務令,加上事發已近5年,令其精神出現適應困難的症狀。辯方希望法官考慮被告認罪,又當污點證人協助控方舉證,「非常例外地」判處緩判或盡量輕判。
暫委裁判官梁雅忻接納辯方求情,但重申被告違反誠信令公司蒙受金錢損失,看不到判處緩刑的理由,因此判被告兩項控罪分別即時監禁兩個月和一個半月,同期執行。
案情指,潘及其上司、前健身經理蕭潤基(33歲)於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向一名女會員訛稱聘請蕭為私人教練的收費為5萬元。兩人又向California Fitness的母公司J.V. Fitness Limited提交以一名男會員名義簽訂的假私人教練協議書等文件以騙取佣金。同案的蕭潤基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和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成立,被判即時監禁5個月。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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