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整治校園欺凌 嚴重者強制轉校集中教育

2017-12-27 19:00

中國當局近日為整治校園欺凌,聯合推出「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明確定義欺凌行為、情節輕重。方案明定,若情節惡劣,可將欺凌的學生轉送專門學校教育。 中國教育部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由11個有關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方案明確界定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 (個體或群體) 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為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方案除了提出學校加強教育、強化學校管理、定期到校開展調查,還新增「開展家長培訓」,透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方案又界定欺凌的情節輕重。情節輕微的一般事件,由學校對欺凌學生批評、教育;情節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學生事件,學校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欺凌學生予以訓誡。 針對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學生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 (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處置。 吉林省高校工委副書記、教育廳副廳長李彧威在教育部發布會表示,吉林採取「三防建設」織牢反欺凌防護網路: 第一,人防專業化。教育部門全部配備專門機構人員,500人以上的學校設專門機構,500人以下的學校設專人負責。按照「政府出資、部門管理、學校使用、公安指導」模式,聘請有資質公司,配備專職保安。 第二,物防標準化。中心校以上的學校和公辦幼稚園全都建成了校園警務室、配備警用器材,安裝一鍵式報警,完善學校及周邊防控設施。 第三,技防規範化。教育部門建成校園監控平台83個,安裝校園監控鏡頭12萬多個,實現了重點部位影像監控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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