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涉向友人訛稱已買下「譚仔三哥雲南米綫」的特許經營權,可安排開設分店,成功獲三名友人注資約一百八十萬元。該對夫婦否認三項欺詐罪受審,女被告李美玉今進行自辯期間,突然自白自己因欠下卡數而向仲介借貸180萬,但最後發現不單未能拿到分毫,更需向仲介支付費用,故她將案中3名事主給她的款項都交予仲介。法官就女被告庭上所述,批准其從新答辯,女被告改為承認三項欺詐罪,還柙至男被告陳世儉的審訊結束才處理求情事宜。
女被告李美玉今自辯時,對律師的提問多番猶豫,亦不時停頓數分鐘後才回答或請律師重覆問題。下午作供時,李突然稱自己的家人已移民,但自己任性而留下,更因任性而欠下卡數不能償還;又指自己丈夫陳世儉很好,問親朋好友借錢助她還債,強調陳是好老公,只是她太任性。她指2015年她收到一仲介電話,但借貸後不敢告訴丈夫,其後更發現一毫子都拿不到,還要向仲介付費。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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