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荃灣路德圍的青葉海鮮酒家未有遵從環保署的法定通知,減少煮食時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造成環境滋擾,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6000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三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該食肆沒有妥善保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及氣味,影響附近行人及鄰近居民。環保署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該食肆消減煮食油煙及氣味滋擾。環保署於法定通知限期後作巡查,確認食肆未有落實改善措施,違反法定通知的規定,遂向違規的食肆經營者提出檢控。
環保署近期的巡查顯示涉事的食肆現已作出跟進,情況有所改善,沒有再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及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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