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一名孕婦,三度要求剖腹生子不果,最後她無力自然分娩時,醫生才為她剖腹,但嬰兒卻因此夭折。婦人控告該醫院,案件近日宣判,法院判醫院需要賠償61萬元人民幣(約72萬港元)。
40歲的孕婦王芬「穿羊水」後,被安排入院,而在她入院10多個小時後,仍未出現宮縮現像。他首次要求醫生為他剖腹生子,卻遭到醫生拒絕。王入院三日期間,先後三次向要求醫生為他剖腹,但醫生卻只叫她繼續等待。
直到第三日深夜,醫生才說她可以分娩,然而王芬當時已經沒有力氣,醫生最終還是決定為她剖腹。可惜嬰兒已經因「羊水吸入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王芬認為這是醫院一再拖延的結果。她決定狀告醫院,索賠67萬元。經過兩次司法鑑定後,法院判醫院須向王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8.7萬元,並支付精神撫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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