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民:國家《憲法》擁有最高權威效力 港人應正確理解

2017-12-03 21:12

明日是國家憲法日,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發表文章,指出《憲法》是包括香港在內的全國的最高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權威。強調《基本法》根據《憲法》制定,其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香港、澳門與內地儘管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三地只能擁有一部共同的憲法。 王志民指出,憲法是包括香港在內的全國的最高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權威。憲法與《基本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憲法為「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最高的憲制來源和法律保障。基本法根據憲法制定,其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 王志民說,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澳門與內地儘管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三地只能擁有一部共同的憲法。自回歸之日起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首先就是恢複國家憲法對香港的效力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自回歸之日起香港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首先就是納入國家憲法體系和憲制秩序。要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就必須處理好基本法與國家憲法的關係,必須維護憲法至上權威。 王志民指出,回歸後香港同胞生活在基本法確立的法律秩序之下,也生活在憲法確立的國家憲制秩序和治理體系之下。在香港開展憲法教育,有利於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在觀念層面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的關係,處理好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王志民又強調,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為香港法治提供了最高制度保障。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有利於香港市民增強憲法意識和法治精神,從而對任何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和本地法治的言行作鬥爭,捍衛法治核心價值。 王志民特別指出,憲法第一條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對特別行政區同樣適用。儘管香港不適用社會主義制度,但必須尊重、認同國家主體依照憲法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尊重、認同憲法規定共產黨領導、人大制度等重大的國家制度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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