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70歲男子日前因酒精濃度過高,導致嚴重昏迷而被送至急症室救治,但醫生發現他胸口刺有「拒絕緊急救治(Do not resuscitate)」字樣時,因此不知應否為他進行急救。
該男子身上未有身份證明,又無法與病人家屬聯絡,他的身上只有紋身及一個本人簽署。醫院向倫理專家諮詢意見後,最終決定根據患者的意願放棄急救,男子也在當晚去世。
後來醫院找到一份男子正式簽署的拒絕緊急救治的法律文件,與紋身一致。但醫生表示,「拒絕緊急救治」正式文件應該是寫在一張法定黃色字張上,並需要有醫生及患者雙方的簽署作實。
簽署這類文件的患者以老年人、長期住院或晚期癌症爲主。大約有八成的慢性疾病患者希望不要接受治療,包括這名刺青男子。他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心律不正及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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