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華裔女子就被自己的閨蜜坑害,原本滿心憧憬的旅澳假期卻變成賣淫還債噩夢!出賣朋友仔的女子,近日因「性奴隸」罪名被判處3年4個月監禁,在申請假釋前必須先於獄中服刑18個月。
2015年底,受害女子收到童年密友邱麗芬(Lay Foon Khoo, 音譯)的邀請,前往澳洲旅遊度假,邱麗芬還為她購買了1,900澳幣的機票,替她安排了10日的旅遊行程。
然而當飛機抵達澳洲珀斯(Perth)時,這位原本期待開始休閒假期的女子卻直接被好友邱麗芬帶去一家妓院,不僅護照被沒收,還被告知因為她「欠」下機票費用,必須在妓院工作還債。
對澳洲法律不熟悉的受害女子被迫在妓院賣淫,期間邱淑芳不僅將「欠款」由1,900澳幣加價至10,000澳幣,還讓受害女子從當地放高利貸者手中貸款,使其債務越堆越高。一周後,受害女子聯繫上自己的朋友才知道原來「閨蜜」早有預謀要陷害她,於是她在朋友幫忙下報警,終脫離魔爪。
警方在盤問邱麗芬時,她一度極力否認陷害受害人,並聲稱受害女子是自己要求被帶往妓院的,反而稱受害女子在馬來西亞欠債,她是出於好心才協助受害女子,讓她到澳洲。
據珀斯法官Julie Wager透露,邱麗芬在監獄出生,父母後因販毒被捕,育有4名子女的她兩度結婚都遇上有虐待傾向的丈夫,2015年到澳洲時身無分文,而後開始賣淫賺錢謀生。直至判決時,邱麗芬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未覺得有任何的不妥與錯誤。
Wager表示,雖然邱麗芬身世複雜,但奴役和人口販賣是所有罪行中最可惡的罪行,嚴重侵犯人權。最終38歲的邱麗芬因「性奴隸」罪名被判處3年4個月監禁,在申請假釋前必須先於獄中服刑18個月,隨後將被遣返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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