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明日在湖南岳陽宣判,其妻李凈瑜今天下午將搭機前往內地旁聽,台灣海基會將派員陪同。
李明哲今年三月自澳門進入珠海後,遭內地扣查迄今超過二百五十天。案件九月在湖南省岳陽中院一審,李明哲在庭上坦承說過「(內地)暴動遲早的」等言論,並認罪悔罪,但其妻李凈瑜認為丈夫是「被認罪」。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昨天表示,由於內地方面通知得很晚,因簽證問題,「李明哲救援大隊」無法隨李凈瑜到內地,將由已有台胞證的前立委王麗萍陪同,台灣海基會也表示會派員協助。
邱伊翎說,李凈瑜已表明,見到李明哲前,不想多發言,因此今天搭機前不會舉行記者會。邱指出,李凈瑜堅信,丈夫所做的事情是無罪的,「不管重判或輕判,他做的不是犯罪的行為」。
依內地刑法規定,「顛覆國家政權」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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