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2歲的挪威女首富安德烈森(Katharina Andresen),因為醉酒駕駛,被判罰款25萬挪威克朗(23萬7千港元)。罰款看似高昂,但若以挪威罰款額根據犯事者財產釐定的原則,她其實可被罰款高達4千萬挪威克朗(3822萬港元)的天文數字。
安德烈森繼承了家族的財產,估計身家達12億3千萬美元(95億9462萬港元),是挪威女首富,也是全球第二年輕的億萬富豪。
仍然就學的她,日前駕車前往家族的滑雪度假屋時,被發現血液酒精濃度超標3倍。除罰款外,她也被判入獄3星期,但緩刑執行,另外吊銷駕駛執照13個月。
她表示自己其實等了一大段時間,以為酒精已經消散才駕車,沒想到依然會超標。
安德烈森獲父親給予其家族持有投資公司的四成二股份,但由於她的股份未產生任何股息,所以沒有固定收入,因此不用判罰巨款。
按照慣例,挪威法庭對酒駕的罰款通常是月入的1.5倍,而對於非常富有的人,法官可以根據違規者的實際經濟狀況,加重懲罰。
在安德烈森酒駕一案中,控方要求對她判處至少一百萬挪威克朗的罰款和18天監禁。但安德烈森在法庭上辯護說,她還是個學生,目前與父母住在一起,每月除了父母給的9千挪威克朗外沒有收入來源。此外,她承認自己還擁有一個90萬挪威克朗存款的銀行賬戶。
法庭在判決書上說,如果按照她資產的通常收益來計算,罰款可能會高達3500萬至4千萬挪威克朗。不過考慮到她沒有固定收入,且還未從所擁有的資產中獲得收益分紅,因此判她罰款25萬挪威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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