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倡政府設「按效果付費」政策

2017-11-08 14:58

團結香港基金倡議政府設立「按效果付費」的金融政策,促進私人企業參與具社會效益的投資。 「按效果付費」機制,是由私人投資者先投放本金,經中介機構協調和經營,將資金分配至非牟利或社福機構等服務供應商,使其服務令有需要人士得益。此機制的關鍵角色之一是評估人員,他們負責評核資金運用的效益,不僅評估受惠人數,更重要是評估實際受惠的效果達到甚麼水平,從而決定政府向投資者付費的額度,若服務實際的成效達到要求水平,投資者可全數取回本金及利息回報,因此創造投資者參與的誘因。 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張博宇表示,「按效果付費」可理解成一種社會福利債券,類似的政策已在英、美及澳洲實施,而澳洲的試驗計劃中,其投資更錄得每年12.5%回報,較一般債券回報率要高。他指出,美國有類似計劃由於效益未達標而最終錄得虧損,但政府因此而無需向投資者支付全數本金,風險由投資者承受,故反證此「按效果付費」機制,有效分散政府在獨力承擔社福開支的風險。 基金副總幹事兼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表示,已就此倡議與聯交所有初步溝通,期望長遠在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加入相關要求。他續指,目前已有適合作先導計劃的項目,主要以安老服務為主,惟需進一步推動政府採納此项策。 恩榮金融董事謝國安表示,此機制的評估人員很關鍵,因社福服務的成效如何,取決於他們客觀而準確的評核,從而影響投資者的回報水平。他們需要有商業頭腦,又要了解社福機構的運作,他認為本港有此人才和條件推行政策。(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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