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澎湖縣推出吸引旅客優惠,當地政府宣布,於11月21日起只要是外地人到當地,住宿3日2夜或2日1夜,隨即可以到馬公機場兌換1100元或500元新台幣觀光遊客消費券,在澎湖縣內使用。
澎湖縣政府表示,「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活動將在11月21日至明年2月10日止,總共1600萬新台幣,換完即止。凡入境遊客憑當次交通憑證,例如機票或船票或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明文件或護照,以及澎湖住宿證明,包括合法飯店、合法民宿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只要達入住2晚以上者,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可獲消費券11張,每張面額100元新台幣,共計1100元新台幣;達2天1夜者,憑前述交通憑證、身份證明文件及澎湖本地1晚住宿證明,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5張每張面額100元新台幣,共計500元新台幣。
換領時間為每日8時至晚上6時,在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或馬公機場兌換,消費劵可於當地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店家自由消費抵用,並享各店家推出之折扣優惠,惟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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