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子大王」之稱的南太電子創辦人、培正學校校友顧明均早前入稟高院,指培正小學的辦學團體香港浸信會聯會的三份聲明或刊物涉及誹謗和虛假陳述,導致顧明均聲譽受損,由於校方沒有按法庭定立的日子交齊文件,延遲了121天,顧明均早前要求法庭直接判校方敗訴,高院法官今頒判詞,裁定校方敗訴,禁止校方再發布某些誹謗字句,並須支付訟費。
本案原告人為顧明均,被告培正小學的辦學團體香港浸信會聯會。法官在判詞中指,浸聯會一方完全沉默,不但沒有交文件,又沒有向法庭申請需要更多時間處理,指浸聯會一方足足拖延了121天。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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