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博同情」騙6女學生借款 判囚一年 2017-10-23 14:03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無業中女於本年3月到7月間利用途人同情心,編造各種理由向6名途人借款600到1.2萬元,被告郭嘉欣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判囚12個月。 裁判官指,受害人全部入世未深的女學生,不接受經濟困難作求情理由,又指事件明顯是有預謀,並篩選過目標,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 法庭記者:李慧娜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重陽節將至 羅智光浩園獻花悼念 下一篇 男子早前在高院持刀 警方加派人手巡邏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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