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名姓陳的男子在2年前向一名姓林的男子借貸600萬元人民幣(約708萬港元),雙方約定去年底償還本金及利息,但陳男未有如期還款,更失聯2個月。上月底,警方成功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抓獲陳男。
陳男在2015年向林男借貸,雙方約定去年11月償還本金及利息,但陳男並未按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林男隨即控告陳男,寶安法院依法判決陳男需支付林男本金600萬元及利息。今年6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經法官多次協調,兩人已在法庭達成和解協議。但簽署和解協議後,陳男並未如期履行承諾,更從此消失及失聯。
寶安法院福永法庭法官尋求轄區公安及機場公安協助,找出陳男的下落,警方上月底查出陳男乘坐飛機抵達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福永法庭迅速調派3名人員,在機場公安人員的配合下,核實陳男的身份,當場宣布拘留決定書,將失聯兩個月的陳男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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