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遭廉署揭發 涉接受按摩院「免費服務」通風報信

2017-10-20 17:16

廉政公署今日 (十月二十日) 落案起訴一名警長,控告他涉嫌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接受一間按摩院免費按摩服務而向其主管通風報信,告知她警方即將進行的行動,以及向另一間按摩院的東主施壓,逼使她以較低價錢向一名女商人出售其按摩院。 張家輝,五十歲,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將於下星期二 (十月二十四日)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兩宗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於案發時為一名警長,隸屬九龍城分區雜項調查小隊。他的其中一項職責是就九龍城區內的按摩院進行巡查及放蛇行動。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2月5日至9月19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威脅一間按摩院的主管,表示如果警方日後在行動中察覺到該按摩院的按摩師有任何違規,便會拘捕她而非該等按摩師;提出向該按摩院主管通風報信,即是向她提供有關他本人或其他警務人員日後所作行動的機密資料;以及在四次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在該按摩院內接受按摩師提供按摩服務。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2月1日至9月10日期間,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表露警務人員身分並要求另一間按摩院的東主退還一名女商人為購買該按摩院而支付給她的五千元訂金;或另以較低價錢出售該按摩院給該名女商人;以及當警方在該按摩院進行兩次例行視察牌照時威脅該東主,表示如果她繼續在該按摩院經營業務,他本人會對她作出騷擾的作為。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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