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郵差涉嫌偽造超時執勤工作紀錄,詐騙香港郵政發放超時補水65596港元,被廉署各控一項欺詐罪,次被告陳開賢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先替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而首被告蕭旭文則否認控罪,並將於12月18日進行審前覆核。
案情指,陳在案發時於尖沙咀派遞局服務,負責黃埔花園的郵件派遞,工作時間為早上8時到下午4時。陳於每日派件前需要將實際郵件量輸入電腦,並估計當日派件所需的時間,同時亦會估算出當天是否需要「OT」,而「OT」時數需由其上級批准並紀錄於工作簿內。
但陳於15年11月到16年10月期間有8天虛報「OT」時數共14.5小時,騙取津貼逾2500元,並與蕭在虛報的時段內離開崗位吃下午茶,亦未有按規定於工作時間內穿上制服。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對事件深感後悔,並對法庭、郵局、家人致歉。辯方指,成為郵差是陳的夢想,並對工作有使命感,又會花時間背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以確保信件送達準確無誤。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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