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王姓男子10年前犯下盜竊案,惟當時警方搜證後未能拘捕疑犯,王男遂逍遙法外10年。直至最近王男再次犯案後被捕,警方將其指紋與懸案資料對比後,發現與當年懸案中的一個小指指紋吻合,終於破獲這宗懸案。台南地方法院現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
案情指,王男早前因在高雄等地盜竊被捕,警員將其指紋送至刑事局比對,經鑑定後,發現王男右小指指紋與當年搜證到的指紋相符。王男後來在法庭上認罪,法院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並沒收其一切盜竊所得。
據知,王男在2006年11月27日犯案,竊取現金3萬元新台幣、日本珍珠70粒、耳環一對等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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