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拿大去年通過法例,容許醫生以醫學理由協助末期病人結束生命以來,第一年有接近2000名患了不治之症的病人在醫生協助下離世。
加拿大衛生部提供的統計字數字顯示,由去年六月立例開始至今年6月30日為止,加拿大各地有1982人以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大部分是患上癌症。
報告指出,當局預計這些個案會持續上升,但照上述統計數字推斷,要求醫生協助結束生命的個案數目,仍佔全國死亡個案宗數的不足百分之二。這種情況與國際普遍的情況相若。在現行法例下,成年人若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可以要求醫生協助,在醫院或家中以注射致命藥物的方式,結束生命,讓他們不再受苦。
這項法例去年獲通過後不久,便有人透過法律途徑提出挑戰。有人要求把範圍擴大至那些患了長期慢性消耗疾病、但即時沒有生命危險的病人,例如患上脊髓性肌萎縮症、多發性硬化症、脊柱狹窄症、閉鎖症候群、創傷性脊柱損傷、柏金遜病和亨丁頓舞蹈症的病人。
加拿大多個地區的天主教主教已向神職人員發出指示,不要為那些以這種方式離世的人主持宗教喪葬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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