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司稱其會計師於今年4月收到冒認為公司董事總經理的詐騙電郵,指示他聯絡另一人安排轉帳收購位於亞洲的外資公司。由於會計師以為是上司指令,故將逾232萬歐元,即逾2161萬港元轉至內地戶口,部分涉款及後轉到香港公司的銀行戶口。西班牙公司認為該香港公司知情,要求該公司作賠償。
原告為GRUPO ARBULU S.L.,被告為啟途有限公司。原告指對方分別在今年4月10日及12日,合共收取11.3萬歐元,認為被告是不誠實,及明知而協助詐騙集團主腦共同欺騙原告,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被告償還不當得來的232萬歐元,或11.3萬歐元。
法庭記者:潘琪慧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