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創展(00754) 就早前出售物業交易作補充指,有關公司向獨立第三方出售位於北京東城區名為「東方文化藝術中心」之北樓物業的45%權益交易,代價為物業估值拆讓約9%,合生董事認為有關價格屬公平合理。合生解釋,基於估值僅假定公開市場上存在有關物業的自願買家;同時董事已考慮到現時北京的辦公室市場,即中國政府近期公佈將北京的「非首都」功能轉移到位於河北省的雄安新區的政策,此將導致國有企業及其他公司將其辦公室遷出北京,因此減少對北京辦公空間的需求(特別是當標的物業的現時的租約在未來幾年內到期後),以及該協議的締結需要合生國際(其僅為項目公司的其中一名合營公司夥伴)及BMI接受其條款以及取得其餘股東的合作。合生指,經衡量上述的包括董事會對北京辦公室市場前景的評估因素後,董事認為代價屬公平合理,即使產生預計未經審核虧損約2.97億元人民幣,根據該協議出售合生出售資產之時機適當。(el)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