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宣布,由今日起,將福建諾奇(01353)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若至第三階段結束時,即2018年3月26日,港交所尚未接獲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的上市地位將被取消。
諾奇的股份自2014年7月23日起暫停買賣,待其刊發公告釐清丁輝失蹤之事。其後發現丁輝在未經授權下為該公司訂立多項有關擔保及抵押的交易。
由於該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發行人須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規定,上市部分別於2016年1月25日及2016年7月26日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一及第二階段。該公司曾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屆滿前向上市部提交復牌建議。然而,上市部認為該復牌建議不可行,因此決定將該公司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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