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證券(01375)公布,注意到近日部分媒體在報道一宗有關職務侵佔犯罪時,對從犯之一岳林繼使用「東興、中原高管」、「時任中原證券資產管理部投資總監」、「中原證券一總監」等字眼。經內部查證,該公司與該宗犯罪案件並無關連,且相關報道表述涉及該公司的內容與事實有較大出入。
該公司澄清指,岳林繼於2009年8月入職該公司從事權益類證券投資輔助工作,2014年3月調配至資產管理總部從事權益類投資輔助工作,2015年8月主動離職。媒體稱該犯罪事實發生於2008年夏季,當時岳林繼尚未成為該公司員工。同時,他在任職該公司期間,從未擔任任何高級管理人員或投資總監,也沒有擔任過其他管理或技術幹部職務,僅為一般工作人員。
另外,該公司債券類資產管理業務始於2015年底,嚴格遵守監管要求,依法經營,合規運作,從未開立過丙類賬戶。岳林繼在該公司期間的工作內容不涉及任何跟債券相關的產品及研究。(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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