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宣誓讀錯3個英文詞 女陪審員被DQ
2017-09-27 12:50
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今第二天在高院審理,曾氏夫婦早上8時55分扺達法院。主審法官陳慶偉昨吩咐一批候選陪審員,連同已被選出的九名陪審員一併回法院,以待抽出的四男五女陪審員順利宣誓後,才讓候選陪審員撤離。 四男五女陪審員開始逐一進行宣誓。第二位女陪審員在宣誓時未能說出Affirm, Solemnly及Verdict,陳官決定要拒絕她擔任陪審員職責。第三名男子陪審員表示須要離港。陳官要求他出示機票證明,並查問他何時買機票。陳官不准他退出,下令他即時宣誓。其後8名陪審員順利完成宣誓。 法官重新再抽出一位新女陪審員,但遭辯方反對。辯方已用完法例賦予的五次反對權。法官再抽出一位女陪審員是一名女記者,陳官主動說:「我認得妳,你是新聞從業員,更負責法庭採訪,相信你會提出異議」,女記者說:「對」,陳官批准她豁免。法官再抽出第三位男陪審員補上。新組成的陪審團為五男四女。 陳官批准解散其他候選陪審員。 陳官現開始向九名陪審員講解法庭程序及介紹控辯雙方的大狀身分。陳官並提醒陪審團必須留心聆聽庭內的證供,切勿受到外界,包括電視、報章等報導影響。 陳官強調本案為一宗重審的案件,但之前的審訊內容完全和本案無關。審訊期間勿受外界任何事物影響,只依據庭所聆聽的證供,公平公正作出裁決。陳官特別提醒陪審團,切勿上互聯網查閲本案相關資料。陳官又提醒各陪審員必須以客觀態度處理本案中的證供。 陳官指被告曾蔭權否認控罪,由各陪審員聆聽案件所有證供,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及法官的引導後,來決定被告是否有罪或無罪。陳官又表示,若有人想向他們拿取本案資料或主動和你們討論本案,請他們不要理會,立即向法庭書記匯報。 陳官強調各陪審員之間可以在䅁件聆訊期間在陪審員休息室內互相討論,但切勿在升降機、樓梯、酒樓或食肆一起午飯時討論案情。陳官又指,若有人想向他們談論本案案情或任何個人意見,例如在港鐵站遇上一些人想向你們「索料」,請他們不要理會。 陳官強調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去證明被告有罪,而非由被告證明自己無罪,並指刑事案件必須百分百肯定才能將被告定罪。 陳官指控方將作出開案陳泀,但要謹記開案陳詞只是向陪審員提供案件的概括,絶非證供,控方傳召的各名證人才屬證供。 有兩名陪審員在休庭時,分別透過書記提出兩問題,其中一陪審員担心案件會否審至聖誕節,陳官表示案件會在11月完結。另一女陪審員表示,其雇主要她在周末返公司工作。法官著她向雇主表明「no 」,假若雇主要求任何證明,法庭很樂意發出信件作證明。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身為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法庭昨選出四男五女陪審團,案件延至今早開審以給予各陪審員「冷靜期」。法庭進行抽選陪審員期間,五人分別聲稱英語水平差、曾閱讀相關報道存在偏頗等,更有一名男陪審員稱「我個人很不喜歡曾蔭權」,主審法官陳慶偉認為個別理由不足以說服法庭,但辯方亦拒絕接受他們出任陪審員。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0:08 更新時間: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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