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無犯」台通緝犯家門外寫字自投羅網 2017-09-25 22:30 台灣一名通緝犯因在家門外,寫下給警察的留言被捕(網上圖片) Previous Next 台灣桃園市中壢區一名男通緝犯,因每天被警察敲門尋訪,所以心生「妙計」,在家門外寫上「我搬走了,不用找了」的字句。當地警方見狀隨即部署埋伏,最後成功逮捕犯人。 當地警方表示,該名通緝犯為42歲的江姓男子,因涉嫌遺棄和盜竊,在5月和8月遭地方法院發佈通緝令。警方曾多次到其住所查找,但江男四處避藏,令警察難以掌握其行蹤。 而昨天警方再次到江男家時,竟發現牆上寫著:「我搬走了,不用找了,警察先生,不要擅闖民宅,小心被告。我會自首,請勿進入。」最後更寫上自己的電話號碼。警方遂在今日成功逮捕疑犯。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十歲童球桿擊傷三歲女 父母無道歉借機逃離 下一篇 內地買家法國競投乾隆印章 逾千萬成交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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