殼股取消資格(DQ)潮接二連三出現,繼上月初「主板第一滴血」華多利(1139)後,聯交所再次出手。亞洲煤業(835)昨晚公布,獲聯交所於9月22日來函通知將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階段。若公司在本月29日或之前未有提出任何覆核申請,股份將於10月3日起暫停買賣,股份在該日期前將繼續於聯交所買賣。亞洲煤業須於除牌程序第一階段於2018年3月21日屆滿前最少10個營業日,即2018年3月7日或之前提交復牌建議。
聯交所今次引用的除牌條例,與過去被DQ的3家公司相同,即發行人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根據條例,復牌條件是需要具備足夠業務運作,或擁有相當價值的有形資產。信函顯示,聯交所已考慮到公司主要業務(煤炭貿易及煤炭開採)業務運作水平偏低,以及錄得似乎不僅是暫時下跌的甚低收益。另外,公司並未證明其將能夠大幅增加業務運作,以為集團帶來足夠收益及溢利,以支持集團業務可行性和可持續性。集團截至3月31日的資產水平,亦不足以證明其資產值足以令股份得以繼續上市。
早前消息指出,聯交所針對業務「未夠秤」公司的行動將陸續有來,萬亞企業(8173)及中國生物資源(8129)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指出,如何才算有足夠業務維持上市地位,難免涉及主觀判斷;相比之下,新加坡要求連年虧損的公司除牌,準則便較為清晰。他認為有些細價股資產規模及市值太細,即使向市場集資,所得款項也有限,未必足以收購具規模的業務來滿足聯交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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