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樹被鄰居告 法官:樹仍活得好好判無罪

2017-09-20 19:00

法官指樹仍活得好好,不能構成毀損。
法官指樹仍活得好好,不能構成毀損。

台灣新竹縣一名男子怕鄰居的芒果樹枝隨颱風迫近,於請工人鋸樹以免樹枝打壞他的房子,惹鄰居不滿法上法庭,但法官卻認為,樹仍活得好好,不能構成毀損,於是判無罪。 被告何男指,芒果樹枝在颱風時曾打壞他的房子,問過何氏宗族會理事長,該土地持分人約50人,不可能問過所有持分人才鋸樹枝,而且現在這棵樹活得好好的,又不是把整棵樹砍掉,只是鋸樹枝而已。 結果法官指,顆芒果樹還活著,很旺盛、綠意盎然,可見芒果樹並未因何鋸枝幹而死亡,亦未因此而乾枯、倒傾,且生長情形良好,枝葉仍稱茂密,對於檢方指控該樹已生長功能嚴重受損,遭蛀蟲蛀空及枯死之虞等,實在沒有客觀事證證明。因此無法構成刑法毀損罪,判決何男無罪。

法官指樹仍活得好好,不能構成毀損。
法官指樹仍活得好好,不能構成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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