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文章指出,在中國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應完善新型金融科技監管。
報道引述專家稱,從網絡技術創新角度,虛擬貨幣有一定創新價值,但虛擬貨幣開發者、運營者等相關主體有義務向社會公眾普及算法本身的創新型和價值,確保市場需求源自消費者對虛擬貨幣創新價值的真實理解,而不是出於投機炒作的沖動,最終陷入泡沫破滅的深坑。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系主任金煜指出,相比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是長期遊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因此相關金融活動容易陷入「預期定價」、「情緒定價」等問題。故此,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排擠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所研究員李虹含看來,虛擬貨幣在中國大行其道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國缺乏多層次、多品類的投資品市場。因此,中國還應抓緊構建符合時代背景的電子貨幣體系和虛擬貨幣,同時完善投資品市場以及對於新型金融科技體系的監管,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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