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南哥」鄭伊健的妻子蒙嘉慧捲入車禍索償案,高院今就賠償金額進行聆訊。從跟蹤拍攝鄧志強在意外後約兩年的日常生活片段,辯方質疑鄧由早到晚直落12小時外出、能夠從容地做出搖頭動作、上落樓梯毋須扶手、快速移動避開迎來的小朋友等,鄧志強解釋左右搖頭並非大動作,能忍受痛楚,然而做頸椎手術後頭部不能仰後或前傾,行路視乎需要才扶手,又指輕輕側身逃人無問題。鄧強調事後無法做運動「原本身體好好,幾十年都無睇過醫生」,又「瘦左10.5公斤,體能好低,無韌力」,可是兩份專家醫生報告都指鄧能做運動,原診醫生更指他可以游泳。
原告鄧志強解釋,痛楚是隨時隨地出現,不定時,他嘗試踏單車但失敗,絕對有向醫生說明不能做運動的狀態。
辯方再質疑,本案車禍前一年鄧駕車時與巴士撞車,事隔4個月後鄧前往聯合醫院急症室,紀錄顯示他頸部、上肢痺麻及下身痛。不過鄧指他不是求診,而是受保險經紀游說有關第三保問題,才「死死地氣去見醫生」。他強調該次輕微意外無受傷,也忘記了事件,惟「真真正正受傷害係今次(車禍)」。
鄧從事塑膠生意要往返大陸,辯方向鄧查詢會計紀錄,質疑11年8月意外後,「居馬費」竟比上年多出一倍,出入境次數如是。鄧指因為坐的士及處理大量工廠事務。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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