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失禁便溺被罰企門口 幼兒中心否認

2017-08-26 17:09

有社交網站專頁昨日發文指,接獲一名患有產後抑鬱的家長求助,稱將3歲女兒交托深水埗一間幼兒中心照顧時,女兒疑失禁便溺,職員不但未有協助更換衣服,更懲罰她站在中心門外走廊,令女童心靈受創。不過涉事中心今午發表聲明,強調照片與事實不符,稱有別有用心的人刻意擺佈3歲小朋友,在中心門外拍攝失實照片。 facebook專頁「深水埗友」發文指,事發在本月12日,該名家長將3歲女兒暫托富昌邨富旺樓下的一間幼兒中心照顧,期間女童失禁便溺褲子內。下午約1時許,該家長收獲中心電話,職員態度惡劣地說「你個女瀨屎,快啲接佢走!」該名家長事後趕至中心,發現女兒被罰站中心門外一張A3大小的報紙上,褲內的大便亦未有清理。 該名家長看到女童受委屈,不禁心痛流淚,質疑中心職員為何要這樣懲罰一名3歲幼兒,不但傷害她弱小的心靈,在門外單獨罰站亦有被人拐走的危機。家長又指,每次帶女兒到幼兒中心,都有帶備幾件衣服以防有需要更換,怎料中心職員事後未有為她更換乾淨衣服。家長其後在14日向區議員求助,惟事件至今未有回覆,至昨日於社工陪同下報警。 不過涉事中心下午發表聲明認事件,強調「便溺的小朋友當日由始至終不曾被罰站在中心門外,照片內小朋友也非穿著當日同一條裙,明眼人會清晰知道任何服務中心都不會將幼童推出中心門外置之不顧而引致刑事罪責」,對於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不惜披露事發家長的私隱,刻意擺佈3歲小朋友在中心門外拍攝失實照片,而令小朋友再次受到傷害,中心表示十分遺憾。 中心解釋,當日中心職員因小朋友便溺通知家長屬正常程序,但為中心職員未認真找尋到可更替的衣物而倉咄勞煩家長而作出程序上檢討。中心在檢討事件之餘,正積極教育員工和改善增設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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