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廢除強姦犯娶受害女免責條款 女權組織小勝
2017-08-18 18:00
黎巴嫩國會於昨日廢除實行近70年的惡法,俗稱「嫁給強姦犯法」(Marry-your-rapist law)。原本該法律容許施暴者以迎娶受害人的方式躲避司法制裁。 在中東雖然強姦犯最高可監禁7年,但存在一個極為不公平的條款,只要強暴犯在施行犯罪3年內與受害人結婚婚,即可逃避刑罰。此法在不少重視家族聲譽及面子的中東國家都存在,不過在民間團體抗議下,包含突尼西亞、摩洛哥和約旦等國近日已廢除法例。 「嫁給強姦犯法」是專制社會,對於不論自願與否失去而貞操的女性一種懲罰。不少人會以利用強姦去「迎娶」心儀的女性。在東南亞,菲律賓及馬來西亞曾一度實行有關法律,但2016年馬來西亞最高法院判定違憲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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