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侵犯兩未成年男童 33歲侍應判囚八個月 2017-08-17 16:35 33歲侍應住所侵犯兩個未成年男童判囚八個月。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33歲侍應董法賢於5月10日旺角通菜街住所內侵犯兩名13歲及15歲男童,今於西九龍法院裁定兩項猥褻侵犯罪罪成,裁判官考慮被告曾於15年非禮兩名男童,案情與本案類同,判囚8個月。 案情指兩名男童逃學後流連網吧,因怕遭受家人及老師責罰,二人遂跟隨一名男子到其家中留宿,男子當晚趁兩童熟睡時,先隔着褲子為十五歲男童手淫,又伸手入十三歲男童褲子摸對方陽具。 法庭記者:岑詠愛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CEO醉駕撞五車判囚20個月 官:有如荷李活電影 下一篇 硬脂襲港收集約百噸 公司轉化燃油收益捐環保團體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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