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侵犯兩未成年男童 33歲侍應判囚八個月

2017-08-17 16:35

33歲侍應董法賢於5月10日旺角通菜街住所內侵犯兩名13歲及15歲男童,今於西九龍法院裁定兩項猥褻侵犯罪罪成,裁判官考慮被告曾於15年非禮兩名男童,案情與本案類同,判囚8個月。 案情指兩名男童逃學後流連網吧,因怕遭受家人及老師責罰,二人遂跟隨一名男子到其家中留宿,男子當晚趁兩童熟睡時,先隔着褲子為十五歲男童手淫,又伸手入十三歲男童褲子摸對方陽具。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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