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龍會籍服務有限公司行政總裁,疑因生意擴張過度,虧蝕達千萬而有意尋死,去年飲酒後駕駛一輛私家車於北大嶼山橫衝直撞,以圖逃避警方追截,其間更兩度衝破警方設置於欣澳道的路障及撞毀五輛車,涉款逾30萬元,總裁其後失控撞欄,繼而下車圖跳橋輕生但被警方及時制止,整個追截過程歷時達半小時。總裁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罪,今被判監20個月,及需停牌3年。
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情節有如荷李活電影,又指出汽車是具有大殺傷力的武器,可造成傷亡及財物損失,駕駛時必須小心謹慎。被告莫禮文以車輛作武器,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追截他的警員構成危險,行為自私、不負責任,事件中沒人嚴重受傷是奇蹟。法官指接納被告當時可能的確經歷困境,甚至出現自殺傾向,但精神或心理報告沒顯示他受特別病理因素影響而犯案,另判刑亦需對公眾有教育性,終將其判監20個月及停牌3年。
法庭記者:黃顯晴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