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型連鎖超級市場Costco,冒用珠寶手飾品牌Tiffany的名稱,銷售鑽石戒指,Tiffany在2013年控告Costco侵犯商標版權。當地法院周一(14日)裁定Costco敗訴,並需賠償近2000萬美元(約1.5億港元)予Tiffany,Costco表明會上訴。
Costco在辯護時稱,用Tiffany的名稱是指戒指用Tiffany鑽石鑲嵌方式,這是業界通用的名稱,不存在侵權。
但法院裁定Costco敗訴,法官下令Costco需賠償近2,000萬美元予Tiffany。法官同時亦頒下永久禁制令,禁止Costco在沒有標明澄清字眼的情況下,繼續使用Tiffany的名稱。
Costco反駁指,戒指上並無真正刻有Tiffany字樣,無侵犯商標。Costco表明會上訴,並直斥裁決結果是「有好幾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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