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6月在油麻地用刀刺傷兩名途人,及以手拍落一個嘈音探測儀,被控兩項傷人罪及一項企圖刑事毀壞罪,被告早前認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呈上被告精神報告,指報告建議判其醫院令。又指被告當時服用藥物,犯案時雖因藥物影響而缺乏自制力,但知道自己犯案,現已知錯,法官接受被告因藥物影響而犯案,故判其進入小欖精神中心接受治療。
48歲被告陳孝芝被控於今年6月16日在油麻地上海街372至378A號得如大廈地下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林寶源,並於同日在油麻地砵蘭街10至16號宜發大廈外,非法及惡意傷害羅永泰。
最新回應